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申请

2015-08-21 17:13


 1  入驻对象

  州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2年内的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州外普通高校毕业2年内、并已派遣回州的湘西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初次创办并依法经市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创业项目,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的。

 2  扶持政策

  入驻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优惠政策,获得专家咨询创业宣传等服务。

 3  入驻流程

  申请人向孵化基地提交申请→孵化基地初审上报→就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孵化基地通知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及时安排入驻。

 4  业务咨询

  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3-2813122


政策依据:

  吉首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微信名称:吉首就业
微  信 号:jishouji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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