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16-02-13 18:11
1 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 |
2 补贴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3 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 | 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 | |
“4050”以下人员 | 8% | 3% |
“4050”以上人员 | 12% | 6% |
(具体以社保部门为准) |
4 申办程序
个人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社区初审上报→街道复审上报→就业部门核定上报→人社部门审批→社保部门补贴。 |
5 业务咨询
吉首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43-2813211 |
政策依据: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2009年)
微信名称:吉首就业
微 信 号:jishouji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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